|
|
|
| 长沙市地方志办公室>>长沙概览 |
| 人民生活 |
|
2006年长沙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,居民消费结构继续升级。抽样调查资料显示,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4元,比上年增加1490元,增长12.0%,剔除物价因素,城市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0.8%。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8915元,增长10.9%;经营净收入1151元,增长3.8%;转移性收入3557元,增长18.3%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0元,增加1020元,增长10.6%;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3512元,增长11.9%。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.6%,下降0.8个百分点。在城市居民消费分类中,食品消费增长7.8%;衣着消费增长8.9%;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增长9.1%;医疗保健消费增长10.0%;交通和通讯消费增长15.6%;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增长6.5%;居住消费增长27.9%;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7.3%。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.3辆,家用电脑56.5台,使用互联网42.0条,分别比上年增加2.0辆、8.0台和10.8条。人均居住面积28.29平方米,增加0.61平方米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8元,增加703元,增长14.85%,增幅提升1.55个百分点;农民人均纯收入5653元,增长15.18%,其中工资性收入2657元,增长27.62%。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74元,增长9.79%,在消费分类中增长最快的是文化、体育、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和交通、通讯消费支出,分别增长59.91%和24.17%。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.0%,下降2.6个百分点。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.95辆,家用电脑8.40台,移动电话机161台,分别比上年增加0.95辆、0.40台和50台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3.42平方米,比上年增加4.00平方米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城市居民增长速度,领先幅度为2.85个百分点,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继续扩大,2006年由上年的7699元扩大为8486元。 社会福利、保障工作全面发展。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、敬老院、养老院、光荣院等115所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0.61万人。改扩建敬老院28所,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1500人。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50.09万平方米,廉租房建设完成1.36万平方米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48处,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84个。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420万元;接受社会捐赠3421.44万元,比上年增长42.63%。全市财政完成预算安排“低保”资金8769万元。全年全市参加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(下同)失业保险人数达56.74万人,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.00万人;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69.61万人,增长6.54%,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%;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91.03万人,增长11.55%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0.12万人(城镇加农村)。全市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8294人,符合省定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金发放1164人,全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150635人,放弃再生育奖励费发放1030户,发放到位率均为100%。 |
|
|
| # |
| ■ 相关文章 |
|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