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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地方志办公室>>志鉴研究
方志知识100题(四)

 

六十一、怎样写人物传?

写人物传,决定性的因素是要把每一个人物写好,个个站得住。应该掌握如下几点:

1.广泛搜集资料,熟悉人物一生的活动经历;

2.凡引用的历史资料务必做到准确无误;

3.人物形象要完整,基本要素要齐全,如姓名、生卒年、字号、民族、 性别、籍贯、党派、主要学历、经历、事业、思想成就、主要著作等。

4.要掌握重点,不要平铺直叙,事无巨细地都写上。

历代史志中的人物传大体分两类:一类是用简明朴实的语言直陈其事,另一类带有一定文字色彩,在忠于历史事实的原则下,适当运用文字手法去塑造人物。今天,我们编修新方志,应吸收上述两类传记的优点,既要忠于事实,又要力求语言生动形象。

编写新志人物传要寓观点于事实的记述之中,即通过具体事实把人物的功 过是非及我们的感情体现出来。写人物传要把人物的个性突现出来,要通过典型事件、言行和细节表现人物的个性。

六十二、志稿修改有哪些方式?

志稿的修改方式,主要有编写者自己修改、互相修改、集体修改、主编修改、专家和领导修改等。 中国·方志馆网

六十三、方志稿为什么要反复修改?

古人说:“文章不厌千回改。”一部百余万字的区志,从初稿到定稿付梓,必须反复修改,数易其稿。反复修改的理由有:

1.志书编纂者既要贯通古今,又要横及“百科”,难免要出现错误,需要反复修改,纠正错误。

2.志书均为集体编写,编纂人员所写志稿不可避免地带有各人写作习惯的痕迹,会出现体例和文字风格不一的毛病,需要修改,使之统一。

3.要使志书成为“实用性的文献”“科学价值要高”,也需要修改,使之更臻完美。

4.编写志书是创造、再创造的过程。一般说,准备、搞资料、编写、修改、出版是志书的“五部曲”,修改不好,难免功亏一篑。

六十四、如何进行表述性修改?

凡不合文体,用词不当,褒贬失宜,概念含糊,表述不准,文繁句冗等,均应修改。以“用词不当”为例,有以下8种: w

1.文白夹杂,违反只用语体文的原则;

2.言不及事,有违据事直书的原则;

3.抒情、夸张、比喻、拟人等手法杂入志中;

4.定语、状语、补语并用,不符合文字“简洁”的要求;

5.偏尚文辞,言不符实;

6.滥用简称;

7.记了没有做或没有做完的事;

8.语言重迭。

 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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